有时候会想,为什么我的某个朋友会和另外的某个朋友是仇人呢?或者也会想为什么我的那个朋友会和我的仇人做朋友呢?
我也很明白,在即将30岁的我心胸里居然还有仇人这个概念,简直就是幼稚到家了。别说谁会问我这个问题,那些但凡以为自己是个伟人的人都会这么说。
他们维持着这个世界的和平,他们活得一尘不染像仙女下凡,他们是人类标杆,是人生灯塔,是进步的春药。
装x的人是不会明白仇人这个概念的。其实我又是多喜欢仇人这个概念。因为有了仇人,我才会有前进的动力。觉得一定要比仇人生活得更好,才有意义。对我而言,仇人才是标杆,仇人才是灯塔,仇人才是春药,仇人就是我的心肝我的命。没有仇人,每天的生活索然无味,天下太平,总得生出点什么事儿来才行。
仇人其实也未必是仇人。“以人为镜,可以明得失”里的这个“人”,多半是仇人。以对方为镜,自己得到了,对方必定失去了很多。如果对方得到了,自己失去了,两个人的关系必定不怎么好。总之,两个人肯定不是朋友了。
其实等再过几年,那些仇人又都成为了朋友,再谈起以前的那些看不惯,必然也会哑然失笑。
最近给张爸发了短信,他从来不回。自从他和老婆回到了福建生孩子就没了音讯。
记得他刚来管节目部的时候,我和晓曦哥商量不能和他合作,因为他挤走了时任老大的祖老师。于是每次开会都不发言,下达指令也不执行,想起来啊,幼稚死了。即使是这样的做派,也没阻止后来,他和大家形同父子家人的关系。
总之,每个阶段我都是需要一两个仇人的,活起来才带劲。
“年轻的时候,总把人生过得像电视剧,每集都想有一两个高潮,最后都以自己获胜而结尾。起码,现在看起来,前段时间的我是过得热血饱满,全当人生有镜头在拍摄似的。现在的我似乎又在印证另一个事实——人生不用非得找到竞争对手,只要你做好了自己,突破了自己,打败了你以为的那个自己,你就不可能还有对手。一个打败了自己的人,怎么可能会输给别人。
突然想到了周伯通的左右互搏,然后心里发出一声:“哦。”——20121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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