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他已经爱上了金楚涵。 爱之一字太复杂了,就好像黏在手上干掉的胶水。 洗不掉,搓不掉,就算一点点地撕扯,都不一定能撕得干净。 我本该趁热打铁继续实施我的计划,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,我不能轻举妄动。 本来为了保险起见,我应该离开沈牧,回到公寓去住。 但是意外发生得太快,打乱了我的步伐,我还没来得及安抚好沈牧,现在贸然离开,只会惹怒他,所以我只能留下。 我在庄园陪了沈牧几天,我没着急,他却先急了。 「你天天在家呆着干嘛?你不去找金楚涵的麻烦么?」 他说这话的时候刚把一个办事不利的手下打了一顿,手骨节上都是血,大步流星地闯进客厅,眼睛扫了一圈,拿起我手边的水杯,对着血迹浇了下去,血水全泼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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